日期:2024-09-23 15:26
3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通报:2014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接到区环保局移交的案件,对杭州瓶窑印制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公司负责人赵某及污水处理工人许某在污水排放过程中,因操作流程不规范,放任镍含量超标62倍的污水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目前,赵某、许某因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被余杭警方取保候审。涉案的杭州瓶窑制版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生产凹印制版。生产过程中,需经过渡件、除锈、镀镍、清洗、等多道工序,最后成品出售。
2013年9月13日,该公司被环保部门发现,所排放的废水中镊含量为6.21mg/L,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镍≤0.1mg/L),超标了62倍。据悉,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过多摄入可导致人体中毒,头发变白,在大量镍污染的环境中,会增加呼吸道肿瘤与皮肤病的发病概率。
随后,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罚款9万元,并责令整改。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负责人赵某及污水处理工许某因排放污水操作不规范,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据赵某交代,2013年9月13日,负责污水处理的许某发现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沉淀重金属吸附器中处理镍的这根水管破裂,并向其汇报。
然而,赵某竟放任这些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流入周边河道,严重影响了周边的水质及土壤环境。按照正常操作流程,应该先把这些污水引流到应急水池内,再将污水倒灌进深度重金属吸附器进行处理后才能排放。目前,赵某和许某被余杭警方取保候审。
(见习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金炯明)(编辑:SN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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